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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超归乡

班超(32年-102年)字仲升,汉代史学家班彪之子、《汉书》的编撰者班固之弟,三人合称“三班”。班超投笔从戎,加入到了汉朝稳固边疆的事业中去,成为东汉名将。

孝和皇帝下永元十四年(壬寅,公元一零二年)
  班超久在绝域,年老思土,上书乞归曰:“臣不敢望到酒泉郡,但愿生入玉门关。谨遣子勇随安息献物入塞,及臣生在,令勇目见中土。”朝廷久之未报,超妹曹大家上书曰:“蛮夷之性,悖逆侮老;而超旦暮入地,久不见代,恐开奸宄之源,生逆乱之心。而卿大夫咸怀一切,莫肯远虑,如有卒暴,超之气力不能从心,便为上损国家累世之功,下弃忠臣竭力之用,诚可痛也!故超万里归诚,自陈苦急,延颈逾望,三年于今,未蒙省录。妾窃闻古者十五受兵,六十还之,亦有休息,不任职也。故妾敢触死为超求哀,匄超馀年,一得生还,复见阙庭,使国家无劳远之虑,西域无仓卒之忧,超得长蒙文王葬骨之恩,子方哀老之惠。”帝感其言,乃征超还。八月,超至洛阳,拜为射声校尉;九月,卒。
  超之被征,以戊己校尉任尚代为都护。尚谓超曰:“君侯在外国三十馀年,而小人猥承君后,任重虑浅,宜有以诲之!”超曰:“年老失智。君数当大位,岂班超所能及哉!必不得已,愿进愚言:塞外吏士,本非孝子顺孙,皆以罪过徙补边屯;而蛮夷怀鸟兽之心,难养易败。今君性严急,水清无大鱼,察政不得下和,宜荡佚简易,宽小过,总大纲而已。”超去,尚私谓所亲曰:“我以班君当有奇策,今所言,平平耳。”尚后竟失边和,如超所言。

※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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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文王葬骨之恩
新序曰:周文王作灵台,掘地得死人之骨,王曰:「更葬之!」吏曰:「此无主矣。」文王曰:「有天下者,天下之主也,有一国者,一国之主也;寡人固其主,及安求之主!」遂更葬之。天下皆曰:「文王贤矣,泽及朽骨,而况于人乎!」

②子方哀老之惠
贤曰:田子方,魏文侯之师也,见君之老马弃之,曰:「少尽其力,老而弃之,非仁也。」于是收而养之。

③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
《汉书·东方朔传》:水太清,鱼就不能存身,人过于明察,就沒有朋友。
2009.10.29 11:33 | 历史 | 引用:(0) | 留言:(0) |
班固的死因

孝和皇帝永元四年(壬辰,公元九二年)
初,班固奴尝醉骂洛阳令种兢,兢因逮考窦氏宾客,收捕固,死狱中。固尝著《汉书》,尚未就,诏固女弟曹寿妻昭踵而成之。

洛阳令种兢曾被班固家奴醉骂,怀恨未忘。和帝永元四年班固的后台窦宪失势自杀,班固受牵连而被免官职,种兢乘机逮捕班固,最终班固死在狱中。所著汉书未完成而卒,和帝命其妹班昭续写固之遗作。
2009.10.28 11:24 | 历史 | 引用:(0) | 留言:(0) |
曾参杀人

战国策·秦策二
  昔者曾子处费,费人有与曾子同名族者而杀人。人告曾子母曰:“曾参杀人。”曾子之母曰:“吾子不杀人。”织自若。有顷焉,人又曰:“曾参杀人。”其母尚织自若也。顷之,一人又告之曰:“曾参杀人。”其母惧,投杼逾墙而走。夫以曾参之贤与母之信也,而三人疑之;则慈母不能信也。

自治通鉴 卷第三
周纪三 慎靓王七年(癸丑,公元前三零八年)
  秦王使甘茂约魏以伐韩,而令向寿辅行。甘茂至魏,令向寿还,谓王曰:“魏听臣矣,然愿王勿伐!”王迎甘茂于息壤而问其故。对曰:“宜阳大县,其实郡也。今王倍数险,行千里,攻之难。鲁人有与曾参同姓名者杀人,人告其母,其母织自若也。及三人告之,其母投杼下机,逾墙而走。臣之贤不若曾参,王之信臣又不如其母,疑臣者非特三人,臣恐大王之投杼也。魏文侯令乐羊将而攻中山,三年而拔之。反而论功,文侯示之谤书一箧。乐羊再拜稽首曰:‘此非臣之功,君之力也。’今臣,羁旅之臣也,樗里子、公孙奭挟韩而议之,王必听之,是王欺魏王而臣受公仲侈之怨也。”王曰:“寡人弗听也,请与子盟。”乃盟于息壤。秋,甘茂、长封帅师伐宜阳。

自治通鉴 卷第四十六
汉纪三十八 肃宗孝章皇帝上建初八年(癸未,公元八三年)
  帝拜班超为将兵长史,以徐幹为军司马,别遣卫侯李邑护送乌孙使者。邑到于窴,值龟兹攻疏勒,恐惧不敢前,因上书陈西域之功不可成,又盛毁超:“拥爱妻,抱爱子,安乐外国,无内顾心。”超闻之叹曰:“身非曾参而有三至之谗,恐见疑于当时矣!”遂去其妻。帝知超忠,乃切责邑曰:“纵超拥爱妻,抱爱子,思归之士千余人,何能尽与超同心乎!”令邑诣超受节度,诏:“若邑任在外者,便留与从事。”超即遣邑将乌孙侍子还京师。徐幹谓超曰:“邑前亲毁君,欲败西域,今何不缘诏书留之,更遣它吏送侍子乎?”超曰:“是何言之陋也!以邑毁超,故今遣之。内省不疚,何恤人言!快意留之,非忠臣也。”
2009.10.16 12:26 | 历史 | 引用:(0) | 留言:(0) |
[学习笔记]

  在生活的某个时候。当你俯视一个新生儿或是一个很小的孩子时,你很有可能会产生这样一个疑问:“孩子们的脑子里装了些什么?”这种疑问往往会转化为意识的问题:孩子们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意识到他或她的自我的?研究已经表明儿童先获得一个主观自我,然后是一个客观自我:
 ◆在儿童连渐认识到他们与别人是分离的时候,他们已经获得了一种主现的自我,即主观的自我觉知。儿童可以使外部世界处于意识的监控之下。
 ◆当儿童可以把他们的意识转向他们自己的时候——他们可以使他们自己成为他们意识分析的客体,儿童就已经获得了一个客观自我,即客观的自我觉知。儿童可以反映他们“知道他们知道”或“记得他们记住了”什么。
  关于儿童获得客观自我觉知的经典研究依赖于他们在镜子前的表现。研究者们的问题是:他们什么时候会认识到镜中的影像是他们自己?要回答这个问题,研究者们请妈妈们在她们孩子的鼻子上点个红点,做标记的时候不要让孩子们知道——这就是鼻点测验。儿童在很小的时候就了解镜子的一些特性。例如,6个月大的时候,儿童会伸手够或摸镜子中的像。然而,直倒18个月大的时候,多数儿童才会摸自己鼻子上的红点。很明显,直到这个年龄,孩子们才会想到(以某种形式)“镜子中的那个人是我——我鼻子上那个奇怪的红点是什么?”
  即便在儿童能够通过鼻点测验的时候,他们也还没有完全获得自我感。儿童一定还要获得包含时间成分的客观自我的概念,由此他们能够把自己看作是过去、现在和将来的连续存在体。鼻点程序的一个变式使得研究者得以考察儿童自我的时间连续体的获得。在这个研究中,被试为30-42个月大的儿童。在实验者偷偷地将一个标签放在他们头发上的时候进行录像。然后给一些儿童放映他们自己头发上带着标鉴的实况录像:从中他们可以看到被插标签的时候他们在做什么及被插标签的过程。另一半儿童观看延后3分钟的录像:内容是他们正在看他们自已头上插着标签进行活动的录像。实况组的儿童有2/3去伸手够标签,但在延后组里只有1/3的个体这样做。事实上,只有到4岁左右,儿童才真正具有这种能力。即观看延后的有关他们活动的录像带并将其与标签联系起来。很明显,对儿童来说,从他们过去的表征——甚至是很近的过去——推理现在发生的事情是相当困难的。
  这些结果让你吃惊吗?如果你花些时问和2-3岁的孩子在一起,你就会了解到他们似乎对关于他们是谁和他们能做什么有着相当好的概念。这些研究结果表明儿童在其发展过程中需要学习如此繁多的知识和经验,同时也说明了成年人的意识经验是多么的复杂。
2009.07.23 16:04 | 心理学 | 引用:(0) | 留言:(0) |
古代以親疏為差等的五種喪服。包括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

斬衰
舊時五種喪服中最重的一種。用粗麻布製成,左右和下邊不縫。服制三年。子及未嫁女為父母,媳為公婆,承重孫為祖父母,妻妾為夫,均服斬衰。先秦諸侯為天子、臣為君亦服斬衰。
※承重:指承受宗廟與喪祭的重任。封建宗法制度,其人及父俱係嫡長,而父先死,則祖父母喪亡時,其人稱承重孫。如祖父及父均先死,於曾祖父母喪亡時,稱承重曾孫。遇有這類喪事都稱承重。

齊衰
服用粗麻布製成,以其緝邊縫齊,故稱“齊衰”。服期有三年的,為繼母、慈母;有一年的,為“齊衰期”,如孫為祖父母,夫為妻;有五月的,如為曾祖父母;有三月的,如為高祖父母。
※慈母:古稱撫育自己成長的庶母為慈母。

大功
服期九月。其服用熟麻布做成,較齊衰稍細,較小功為粗,故稱大功。舊時堂兄弟、未婚的堂姊妹、已婚的姑、姊妹、侄女及眾孫、眾子婦、侄婦等之喪,都服大功。已婚女為伯父、叔父、兄弟、侄、未婚姑、姊妹、侄女等服喪,也服大功。

小功
五服之第四等。其服以熟麻布製成,視大功為細,較緦麻為粗。服期五月。凡本宗為曾祖父母、伯叔祖父母、堂伯叔祖父母,未嫁祖姑、堂姑,已嫁堂姊妹,兄弟之妻,從堂兄弟及未嫁從堂姊妹;外親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均服之。

緦麻
五服中之最輕者,孝服用細麻布製成,服期三月。凡本宗為高祖父母,曾伯叔祖父母,族伯叔父母,族兄弟及未嫁族姊妹,外姓中為表兄弟,岳父母等,均服之。

※五服也可指稱高祖父、曾祖父、祖父、父親、自身五代。
2009.07.20 17:57 | 中国历史文化 | 引用:(0) | 留言:(0) |